张新伟,不慎将太钢锦绣苑小区25栋1单元6号的购房发票和计算表遗失,特此声明。
魏连珠,不慎将其父魏温良(已故)的柏杨树北二街太钢35宿舍16栋1单元11号的购房发票遗失,特此声明。
张慧耿,不慎将其父张应业(已故)的尖草坪街北四巷24号的太钢24宿舍7栋1单元1号的全部房产手续遗失,特此声明。
张延钢,不慎将北大街太钢胜利桥宿舍2栋2单元41号的购房发票遗失,特此声明。
张华,不慎将其父张光成(已故)的涧河东街17号的太钢建材小区5栋6单元9号的全部房产手续遗失,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