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布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办理指南,2016年度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将于本月中旬截止,相关人员应抓紧时间办理。
凡在省人力资源市场存放档案、持有《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正常缴纳当年社会保险费用、被所在街道(社区)认定“就业困难”且实现“灵活就业”登记的人员,可以申报当年的社会保险补贴。2008年底前持有《再就业优惠证》,已申报就业且享受补贴期限已满的人员不在此范围。
补贴标准为:按本人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总额(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的2/3给予补贴。实行先缴后补,除对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申报社保补贴需提供相关资料,比如,个人代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登记表、街道(社区)出具灵活就业情况证明等。
——摘自《山西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