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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45期:第0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11-23

太钢总医院(山医大六院)通过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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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申文丽通讯员薛富

强)日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公告。经资料审核和现场检查,太钢总医院(山医大六院)通过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

太钢总医院(山医大六院)自2017年准备申报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以来,该院对认定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各部门团结协作积极筹备,经过精心策划,准备资料,完善各种软硬件设施,该院于2018年11月启动医疗设备的临床试验。今年9月2日至4日,国家药监局专家组对呼吸内科、消化内科、心血管内科及烧伤科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建设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经上报国家药监局审核认定,最终认定呼吸内科、消化内科和心血管内科三个专业通过资格审查。

药物临床试验的目的是确定试验药物的疗效与安全性,是新药上市的必经之路。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证书的获得是一所医院医疗水平和科研能力的综合体现。借助此平台,将有利于太钢总医院(山医大六院)与国内外同行的合作交流,提高医院的综合技术能力和专业特色优势,同时能为国家新药研发及临床评价提供可靠数据,为患者提供更多的药物选择,更好地服务于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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