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飞
“知道”与“做到”虽然是两个不同的词,但是在安全工作中,它们却是紧密相连的,对制定的各项制度,知道而不实施那只是一句空口白话,只有知道并实实在在地做到,才能真正达到“我能安全”目的。
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现象,说起某项安全制度或规程,有些职工能背下来,但是在工作中遇到实际问题时,却手忙脚乱,不知所措,这就是只“知道”而没有“做到”。对安全生产而言,“知道”和“做到”是否落实到位会产生截然不同的结果。目前公司重点抓“安全行走”和“保护我们的手”两项内容,厂里在做好积极宣传的同时,要求各作业区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内容。我们作业区针对工作实际,制定了安全走行10条和保护我们的手15条。班前会和周安全活动我们都认真地进行了学习,而且要求每一个人必须牢记于心。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作业区专门组织全员进行了考试,大部分职工都考得不错。“走行时注意力高度集中,时刻确认周围的环境,不得从事分散注意力的事情,绝不允许边走路边看手机。”这是安全走行中第四条明确规定的,也是安全走行10条中要求职工必须做到的。但是,没有过几天,某作业区就发生了一起滑倒伤害事故。究其原因,他也知道安全走行中有这样的规定,但就是没有认真执行,没有当回事。不出事还好,一旦发生事故就悔之晚矣。所以说,“安全走行”和“保护我们的手”所规定各条目以及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既要求我们知道又要求我们必须做到,只有将知道的扎扎实实地落实在具体工作中,我们的安全才会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