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郭红梅)近
日,根据公司《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能源动力总厂组织开展了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排查整治范围囊括了该厂范围内所有厂房、工房、库房、办公楼等建构筑物;食堂、澡堂、卫生间、车棚等生活后勤类建构筑物和租赁厂房、库房、办公楼等建构筑物。排查整治内容包括,建构筑物是否有设计或者违规设计、违法违规占地、违法违规建设情况;建构筑物是否有违规改造和装修、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租赁的建构筑物是否有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租赁方经营业务是否有与承租建构筑物功能用途匹配情况、承租单位及人员具备相应资质情况。在对租赁建构筑物日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该厂对存在结构老化、电气线路老化、地基下陷、排水不畅等隐患的建构筑物实施限期整改,不能确保安全的要坚决停用。排查中,该厂责任主体清晰,分工明确,严格按照工业建构筑物整体性原则、租赁厂房场所统一管理原则进行。从9月份至11月底,分三个阶段同步推进,即全面摸排,掌握底数;彻底整治,消除隐患;压实责任,建立机制。目前,该厂正在按照边摸底、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对排查发现的所有隐患建立台账,按照“三定四不推”和“五落实”的原则进行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确保彻底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