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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24期:第0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1-03-17

太钢推行环保管理“人人有责”落实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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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薛华)为深入推进环境保护自查自纠工作,厚植“环境保护,人人有责,从我做起”绿色文化,巩固超低排放A级企业绩效,严控大气污染环境风险,近日,太钢下发通知,决定从4月1日起,针对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管理,以“每一个排放源都有人管”为原则,在太钢焦化厂、炼铁厂、炼钢二厂试行环保管理“人人有责”落实体系。

通知明确了具体的思路和办法。针对有组织排放管理,将环保设施、在线监测设施的运行以及最终有组织排放达标保障责任,在岗位负责制的基础上,施行个人监管承包责任制,实现岗位员工在履行岗位职责的同时承担个人承包监管责任,做到“每一台套设施都有具体人管”,将“责任到人”切实落实到位;针对无组织排放管理,围绕重点区域、重要环节,将环保措施的落实、监测设施的运行以及最终无组织排放受控保障责任,在岗位负责制的基础上,施行个人监管承包责任制,实现岗位员工在履行岗位职责的同时承担个人承包监管责任,做到“每一寸土地都有具体人管”,将“责任到人”切实落实到位。

通知要求,太钢焦化厂、炼铁厂、炼钢二厂在全面梳理本单位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分别建立环保管理“人人有责”落实体系。要对具体承包人施行按周或月的周期性评价激励,既有正激励,又有负激励;既可给予薪酬类激励,也可给予非薪酬类激励,真正体现个人承包监管责任的落实效果。要将政府、上级以及公司、厂检查发现反馈的问题,纳入对应承包人负激励中。公司环保处罚事项属承包人承包事项范畴的,对应承包人要承担一定的处罚额。各单位可按月将评价排名前10位的承包人向太钢能源环保部申请个人奖励,亦可针对专项工作申请单位专项奖。“人人有责”落实体系试行一段时间后,太钢能源环保部组织全面总结,取长择优,系统完善,形成在全公司可复制、可推广的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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