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出现了违纪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村干部和乡民政所所长均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没想到,分管副乡长也被处理了。看来,执纪严问责同样严,真不是一句空话。”近日,河南省原阳县纪委的一则通报,在当地党员干部中引起了不小反响。
2016年4月,该县纪委在开展对涉农领域违纪问题专项检查中发现,蒋庄乡王庄村存在违纪违规申请领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该村一名村民并不在危房改造政策的帮扶范围之内,却在申请时有意瞒报家庭实际状况,领取危房改造资金13322元。
该县纪委调查核实后认为,申请领取危房改造资金必须按照入户调查、邻里走访、公开评议、公示、复查核实等程序开展工作,该村党支部书记王某和该乡民政所所长张某,在工作中没有认真落实危房改造相关政策规定,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户领取了危房改造资金,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10月13日,该县纪委分别给予2人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追缴违纪资金。该乡副乡长李某,对分管工作疏于日常监管,履责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某党内警告处分。
“这件事对我来说教训深刻,真是追悔莫及。”李某谈起此事感受颇多,“在乡镇工作多年,平时工作中,因分管工作多,确实存在督促进度多、调查核实少的现象。对于分管站、所与村里的工作就放手让下面的同志去干,自己错误地认为对下属管得太多太严会影响工作效率。这说明自己没有真正把责任担当起来,这记问责的板子,彻底把我打醒了。”
该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高伟说,对这起违纪问题的处理,对全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其间,也有个别同志感觉对分管领导的处理重了,但这恰恰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严字当头,把严的要求贯穿于问责工作始终,该问的责任要追到底,该打的板子狠狠打下去,决不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摘自2016年11月16日《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