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剑峰
海恩法则指出: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任何一起事故的发生都是有原因的,并且有征兆的。事故的发生是
量的积累,在日常安全生产工作中,员工一些细小的错误行为很容易被忽略,有的职工甚至存在侥幸、麻痹、省事、从众、冒险心理,长此以往必然会助长员工的不安全行为习惯。
“十次工伤,九次违章。”这句警言告诉我们大多数事故都是由于违章引起的,且大部分又与习惯性违章有关。例如:常见违章有不戴安全帽、未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不走安全通道等。因此人的行为习惯与安全有着密切联系,了解和控制人的心理因素,就能够控制和改变人的行为,杜绝事故的发生。
我们每一个人种下一种意识,就会产生一种行为;种下一种行为,就会产生一种习惯;种下一种习惯,就会收获一种命运。起初我们养成习惯,后来是习惯造就我们,好的安全习惯能够避免很多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是在为自己工作,生命高于一切,对安全负责就是对自己负责。因此,对一些“未遂先兆”、一些小的隐患、小的意外要做到抓早抓小、分析总结,及时加以防范,强化“安全无小事”的理念,学会小题大做,防微杜渐,钉牢安全的“铁钉”。
让安全成为一种习惯,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而是一个任重道远的过程。我们要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安全文化的宣传、安全意识的树立、安全观念的形成、安全技能的培训,由此可见安全习惯的养成都非一日之功,自己的安全自己管,只有从源头上解决人的不安全行为,养成安全的行为习惯,才能远离事故伤害,才能让家庭生活美满,才能让企业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