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陈强孙敬
去年以来,尖山铁矿党委、纪委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坚持工作具体化、监督常态化、问责规范化,推动了“两个责任”的落实。
依据党建职责推进工作具体化
尖山铁矿党委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细化党建工作内容,通过“四明确”,构建起了党委、纪委、支部具体责任体系。
从选好用好干部、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等方面,明确了党委班子具体责任。从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支持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带头履行“一岗双责”等方面明确了党委书记的具体责任。从加强日常监管、做好谈话教育、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等方面明确了班子成员具体责任。围绕具体责任,矿党委坚持召开党委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每月召开党委会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和“一岗双责”履行情况,每季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半年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分析、研判、评价,每年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总结、表彰,将党委的主体责任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具体工作。
从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强化监督检查等方面明确了纪委具体责任。从组织落实、干部管理、带头履行“一岗双责”等方面明确了纪委书记、纪委委员具体责任,并设立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一览表》,坚持每周现场检查、每月通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每季度对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不漏项、不缺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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