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白文丽张
金平)近日,太原海关向太钢不锈颁发了“高级认证企业”证书。该证书是依据《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经过严格评定颁发的。自此,太钢不锈成为我省获得该证书的四家出口企业之一。
《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2014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将海关注册企业分为认证企业、一般信用企业和失信企业三类,其中认证企业又分为高级认证企业和一般认证企业。获得高级认证企业,在进出口活动中,将适用较低的进出口货物查验率、相对简化的单证审核程序和便利的海关通关手续,还可享有与中国签订互认协议的欧盟、韩国、新加坡、瑞士等国家和地区海关提供的通关便利措施。随着互认协议向美国、日本、俄罗斯的进一步推进,通关便利优势将进一步拓宽。此外,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国资委、工商总局等40个部委下发了《关于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对进出口诚信企业进行联合激励。太钢不锈获得“高级认证企业”证书,为企业带来商誉的同时,也将为企业带来巨大的商业机会。
此次认证自2017年1月13日启动,由营销部牵头组织,在计财部、保卫部、审计部、不锈冷轧厂、物流中心等单位的大力配合下,经过前期紧张的工作,对“内部控制标准、财务状况标准、守法规范标准、贸易安全标准、附加标准”等五部分32个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全面审视和提升了公司出口活动管理水平。
该证书自取得之日起,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认证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