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记者宋维东报道
本报讯为认真贯彻落实4月27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同煤集团“4·19”透水事故教训,5月15日,公司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突出单位自查、专业督导和过程问责,整治高风险单位、高风险作业区、高风险区域和场所、高风险设备设施、高风险作业过程存在的安全隐患,促进“三项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和涉及粉尘爆炸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提高现场管控水平,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活动将持续至12月31日。
为保证检查实效,提高工作针对性,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及专业工作组,重点从交通消防民爆、生产、设备设施、能源环保、基建技改、矿山和综合督导等方面开展检查和整治。
《通知》强调,各单位一把手要负总责,成立检查组织机构,制定方案,明确重点,精心组织,确保每个生产环节、场所、岗位、设备等排查到位;厂(矿)级领导要分别带队检查,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全程留痕,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排查出的所有隐患签字确认;对各类问题要逐项统计,建立台账,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停产整顿,隐患整改完毕要逐一验收销号。
各专业组要制定方案,抽调精兵强将,指导和督促各单位开展好大检查工作,一级检查一级,一直督查到现场和岗位;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强化对高风险单位、高风险场所和区域的督导、抽查检查,发现问题要按照“三定四不推”和“五落实”要求整改。
公司将对工作进展缓慢、检查不认真的单位通报批评,对触犯安全“红线”条款的行为实施严肃的经济考核和过程问责;对上级部门督查检查中发现而本单位没有排查出的重大问题,追究单位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