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薄丽丽报道
本报讯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炼钢一厂党委围绕中心任务,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分解要求,明确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各项制度,大力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企。
明确党委、纪委定期报告和专题研究工作制度,每月对各科室、作业区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厂领导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定期向厂党委、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厂党委要及时听取和专题研究纪委在案件(事件)查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完善制度建设。加强谈心谈话和廉洁警示教育制度建设,按照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要求,抓早、抓小、抓苗头,厂领导之间、厂领导与联系点单位的干部、各单位负责人与本单位副职和其他管理人员,必须开展谈心谈话和廉洁警示教育,填写“谈心谈话记录卡”,持续整治“四风”问题。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条规的学习,要利用中心组学习时间、支部“三会一课”学习时间,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条规方面的学习教育,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坚持干部年度廉政谈话、岗前廉政谈话制度。主办以上干部每年由厂长、党委书记进行一次集中廉政谈话;新提拔干部上岗前,由纪委书记进行岗前廉政教育谈话,廉洁谈话卡装入个人廉政档案。落实约谈、诫勉谈话制度。对干部不履职或履职不够、不作为或乱作为、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四风”反弹等问题,厂党委、厂纪委对当事人进行约谈或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在全厂通报。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全厂副科以上干部每年进行述职述廉,接受职工群众的评议。持续开展岗位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制度。各科室、作业区要及时排查岗位廉洁风险,重点防范生产经营风险,关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防范权力运行风险,严厉打击吃拿卡要、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等违纪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