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岳九成报道
本报讯6月8日,公司纪委转发了晋国资纪发[2016]24号《中共山西省国资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报》,要求各单位党委认真组织学习通报,结合实际强化监督,严防“四风”反弹,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连日来,冷轧硅钢厂党委及时将通报下发至各支部、科室,并组织进行学习。厂纪委书记在全厂科段干部会上传达了六起违纪事件。山西焦煤西山煤电选煤厂原经营厂长唐晓玲大操大办其女婚宴,连续三天多次宴请;山西建工集团工业设备安装公司一公司原党支部书记赵海生违规收受礼金,在其母办丧事期间,接收其管理范围内19人礼金,共计7600元;同煤集团朔州煤电小峪煤矿违规发放奖金,违反集团相关规定,给领导干部发放奖金23.6万元。唐晓玲、赵海生等人无视纪律,知纪违纪,一方面表明一些管理干部未能按照党员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另一方面,也暴露出一些单位的党委、纪委对干部管理不严、教育监督不力等问题。
为此,该厂党委要求各支部、科室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重点围绕如何确保纪律合格,强化“四个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组织观念、服从组织决定,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等开展讨论,对照《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进行认真分析和反思剖析,查找干部自身的不足和在监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切实有效措施认真整改。纪委要挺纪在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生产经营环境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