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
制定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建立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问责机制,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人,组织处理13人,做到有责必问、失责必究。纪检监察部门聚焦主责主业,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全年立案58件,党纪政纪处分76人,组织处理136人,保持了反腐倡廉高压态势。紧盯时间节点,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查处个别干部违规办理十二岁生日宴等问题。持续深化“三转”,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纪律监督,提高了经营管理效能,营造了风清气正环境。
今年,公司党委修订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将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进一步分解细化;选好用好干部,做好干部的提拔使用工作实录,定期对所属干部进行作风建设评价;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基层党建绩效评价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绩效;领导和支持同级纪委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保证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廉政风险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加强基层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
党的工作重心在基层,执政基础在基层,活力源泉在基层。去年以来,公司党委着力抓基层打基础,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把党的组织动员能力转化为干部职工攻坚克难的行动能力。
加强基础性工作。组织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处置不合格党员,摸排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处理情况,对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进行专项检查,组织党费收缴专项检查,积极承担扶贫工作任务,选派5名优秀人员到贫困村任第一书记,派出工作队进驻扶贫点开展帮扶。
围绕把党支部建成“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研究出台党支部工作指导评价意见,以落实“Y32+N”组织生活设计为主线,坚持“三会一课”,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党支部主体地位,推动基层组织全面加强、基础工作全面进步、基本能力全面提升。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以“承诺践诺评诺”为载体,持续推进党员“争优”行动,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和党组织的指导保障作用,做好跟踪管理,保证措施落地,收到实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新《细则》要求和程序,举办重点发展对象培训班、新入党党员培训班,健全党员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发放慰问金。
典型引路,树立标兵旗帜。实施党员标兵“选育树”工程,对“老”标兵积极构建深入宣传、组织联系、全面发展、模范引领机制;对“新”标兵,积极构建发现选拔、培育提升、楷模树立机制,使先进典型自我约束,更好地树立标杆形象。2016年“七一”组织召开公司纪念建党95周年暨“创先争优”表彰大会,对“创先争优”中涌现出的先进代表进行隆重表彰。结合学习李保国、李培斌、王其峰、牛国栋等同志的典型事迹,组织党员标兵现身说法,用点滴事例感染、鼓舞广大党员。今年“七一”又涌现出李竹、焦志红等一批优秀共产党员标兵。
坚持党管人才,人才队伍建设呈现新局面
公司的发展离不开人才的支撑。公司党委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采取各项扎实有效措施,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公司的发展凝聚了智慧和力量。
坚持党管干部,是坚持党对企业领导、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内容和保证。近年来,公司党委在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下,逐步建立了新的干部管理体制,创造出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建立和健全了一套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管理制度。去年,公司党委针对选人用人、干部监管方面采取了新的措施,严格干部选拔、用人制度,把一批懂业务、思想好、自身素质高的干部放在重要岗位。2016年共调整干部57人次,其中提拔4人,交流任职19人,兼职16人,免职11人,免兼职4人,辞职2人,撤职1人。
坚持党管人才,鼓励和引导职工创新创效,重点使用优秀知识分子,充分发挥他们在科学创新、技术改革中的作用。2016年,广大职工提出“金点子”合理化建议2万余条,完成创新成果638项,有力推动了公司改革发展。30个职工创新工作室立足现场实际,共完成创新课题300余项,职工创造活力得到充分激发。炼铁厂3号烧结机、炼钢二厂北区2号转炉分别获评全国“冠军炉”和“优胜炉”。公司代表队获得“鞍钢杯”全国钢铁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团体第二名。转炉炼钢工吕涛荣获“中华技能大奖”,是钢铁行业仅有的两名获奖者之一,登上了高技能人才的巅峰,成为大国工匠。
党建成效要用发展成效来检验。太钢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在钢铁行业“寒冬”时期,广大党员干部尽职尽责,攻坚克难,带领全体职工砥砺奋进、破冰前行,经营绩效持续向好,业绩位居全国钢铁企业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