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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30期:第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5-01-16

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以“公”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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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

“大公无私”是指办事公正,没有私心,从集体利益出发,毫无个人打算。“公私分明”是公家和私人的情况分得很清楚。“先公后私”先以公事为重,然后考虑私事。“公而忘私”是指为了公事而不考虑私事,为了集体利益而不考虑个人得失。上述四个词的核心就是以“公”为先。

“公”为先,方可谨慎用权。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应该心胸开阔、志存高远,始终心系人民、心系国家,一心为公,不存私心。要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要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要时刻谨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党纪国法高悬,是带电的高压线,“触电者”必毁己,“玩火者”必自焚。

“公”为先,方可为民谋福。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为“公”为“民”服务的,不是用来谋取私利的工具,不是用来满足私欲的手段。时刻以“公”为先,才能从人民的角度出发,满足人民的需求,才能赢得人民的拥护。

“公”为先,方可坦荡做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时刻做到严格自律,克己奉公,“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要始终心存敬畏,不要心存侥幸。要时刻不放松学习,在学习各方面新知识的同时,还要加强自身的品格修养。

党中央提出“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把反腐败进行到底”,远离腐败,谨慎用权,为民谋福,是期望,更是硬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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