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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92期:第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5-08-07

拉清单分主次建档案早预防

炼铁厂实施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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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李成虎报道

本报讯为落实公司纪委书记会议精神,在党风廉政建设抓早抓小抓苗头上取得新突破,真正把党纪党规挺在前面,近日,炼铁厂制定出台了旨在强化执纪监督、规范权力运行的《炼铁厂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

《炼铁厂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的监督对象是副科级以上干部,监督内容主要有“落实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制度情况,干部选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风情况,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情况,干部损害职工群众利益情况及干部‘四风’问题”等五个方面的内容。采取的方法:一是理清权力清单,对副科以上干部的管理范围、职责、流程、制约机制等进行逐项登记;二是区别分类,在理清权力清单的基础上,按权力大小和责任程度进行重要(A类)、比较重要(B类)、一般(C类)区分,有的放矢确定不同的日常监督周期和事项;三是建立副科以上干部个人廉洁从业档案,对其廉洁从业情况进行动态掌控;四是多形式开展监督管理,方式主要有访谈、询问、问卷调查、明察暗访、来信来访等;五是加强监督检查,规定每周安排一次监督检查具体项目,每月末召开一次纪委专题会议,对执纪监督情况总结、分析、部署。对在执纪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一是记入个人廉洁从业档案,并作为领导干部个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评价的重要参考。二是根据事实严重程度,厂纪委对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诫勉谈话、下发整改通知书、跟踪督办等方式,督促问题责任人及时整改,如涉嫌违纪违法,按照程序立案调查或上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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