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的话
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各个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人的廉政楷模如群星灿烂,闪耀着璀璨的光芒。他们处处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恪尽职守,兢兢业业,竭诚为党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他们谦虚谨慎,顾全大局,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他们严以律己,清正廉洁,从不为家属子女谋取私利;他们保持和发扬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为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树立了光辉的榜样。作为共产党员,他们在共和国历史上矗立了一座座不朽的丰碑。他们的名字,誉满中华大地;他们的崇高精神,感动和激励着千千万万中华儿女。本报将陆续刊登中国共产党人廉政楷模,敬请关注。
方志敏(1899~1935),原名远镇,号慧生,江西弋阳人。192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江西省农民协会秘书长。大革命失败后,领导了弋横暴动,创建赣东北苏区及工农红军第十军。历任赣东北省、闽浙赣省苏维埃政府主席,红十军、红十一军政治委员,中共闽浙赣省委书记,是中共第六届中央委员,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主席团委员。1934年11月率红军抗日先遣队北上抗日,在江西怀玉山遭国民党军队阻击而被捕。在狱中面对敌人的严刑和诱降,他正气凛然,坚贞不屈。1935年8月6日在南昌英勇就义,时年36岁。
方志敏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军事家,杰出的农民运动领袖。他的一生,是为救国救民而艰苦奋斗、鞠躬尽瘁的一生。方志敏在狱中留下的《可爱的中国》《清贫》等16篇文稿,阐述了一个共产党人积极奋斗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生死观。作为清贫精神的倡导者和实践者,方志敏堪称中国共产党人的廉政楷模。他“矜持不苟,舍己为公”,始终保持着高尚的精神追求。16岁时,就写下“心有三爱,奇书骏马佳山水;园栽四物,青松翠竹洁梅兰”的楹联,以高洁的松竹梅兰自励。他一身正气,廉洁自爱,用自己的言行为中国共产党争得了荣誉与骄傲,也为广大党员、干部树起了一面旗帜。
方志敏从1924年入党到1935年就义,在参加革命的十多年中,他在闽浙赣苏区担任了许多重要的领导职务,但他从来都不谋私利,不奢侈浪费。他与干部、战士吃一样的大灶,丝毫没有一点特殊。早期投身革命染上重病,加上恶劣的生活环境,常常使方志敏病倒在床榻上。然而,方志敏一心想到的是党和人民的利益,唯独没有想到过自己。多年来,他没有因病而改善自己的伙食,也没有因病而享受生活上的额外照顾。他始终过着简朴、清贫的生活,只讲奉献不讲索取。在从事革命斗争的十多年中,方志敏“经手的款项,总数在数百万元”,却是一点一滴都用之于革命事业。1933年在输送老红十军、重建新红十军时,经他批准,一次就给中央苏区送去赤金2箱,每箱500两;白银48箱,每箱400元。但自己却身无分文,没有给家人留下任何的物质财富。在金钱和利诱面前,方志敏始终保持着共产党人的本色,一身正气,甘守清贫。
方志敏不幸被俘时,两个敌军士兵本想从这位共产党大官身上搜出大洋和金条,可是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像他这样重要的领导人,“从上身摸到下身,从袄领捏到袜底,除了一只表和一支水笔之外,一个铜板都没有搜出”。而方志敏的传家宝“只有几套旧的汗褂裤与几双缝上底的线袜”。正如方志敏在《清贫》中所说,一身清贫,舍己为公,只讲奉献,不求索取,在国民党看来,“颇似奇迹,或认为夸张”;然而,这“却是共产党员具备的美德”。方志敏在狱中时,蒋介石曾表示,只要方志敏在报纸上登一则脱离共产党的声明,即委予国民党江西省主席的职位。面对酷刑与死神、高官与厚禄,方志敏笑傲敌人:“我不爱爵位!也不爱金钱!”“头颅可以断,信仰不可移,气节决不丢!”他把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刻,化成了情与血的文字,献给了党和人民,从而谱写了一曲共产党人的正气歌。
方志敏狱中遗著《清贫》中写道:“我从事革命斗争,已经十余年了。在这长期的奋斗中,我一向是过着朴素的生活,从没有奢侈过。”“清贫,洁白朴素的生活,正是我们革命者能够战胜许多困难的地方!”这朴实无华的自白,是方志敏清贫奋斗一生的真实写照,也是他的座右铭。他在《死!——共产主义的殉道者的记述》中陈言:“为着阶级和民族的解放,为着党的事业的成功,我毫不稀罕那华丽的大厦,却宁愿居住在卑陋潮湿的茅棚;不稀罕美味的西餐大菜,却宁愿吞嚼刺口的苞粟和菜根;不稀罕舒服柔软的钢丝床,宁愿睡在猪栏狗窠似的住所;不稀罕闲逸,宁愿一天做十六点钟工的劳苦;不稀罕富裕,宁愿困穷!……我能舍弃一切,但是不能舍弃党,舍弃阶级,舍弃革命事业。”
方志敏的清贫思想和实践,是他一生信仰坚定、无私奉献、敢于牺牲和生活朴素的原动力。方志敏以清苦为荣,以清贫为乐,集中展现了一个共产党人高昂的革命斗志和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方志敏的清贫精神,是中华民族艰苦奋斗优良传统与中国革命伟大时代精神的结晶,是革命的传家宝。方志敏的一生虽然短暂,但他为民族的解放、人民的幸福,为共产主义事业英勇奋斗的丰功伟绩和崇高品德却彪炳史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