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敬田)为维护采场道路秩序,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人身设备安全,提高作业效率,进一步提高外协单位的自主管理能力,完成外委剥离计划,尖山铁矿采矿部与矿建剥离项目部根据采场工作实际,细化采矿车辆管理办法,执行退出机制。
对所有车辆运行执行违章行为挂牌积分。违章行为进行细化分解为三类。分别是一般性违章行为、严重性违章行为和实质性违章行为。发生违章行为的车辆按类别进行停车整改,发生一般性违章行为的车辆,立刻进行整改,整改后方可出车;发生严重性、实质性违章行为的车辆,需进入指定的专用停车整顿区停车学习。
对于发生违章行为的驾驶员分类别进行离岗学习。发生严重性违章行为的驾驶员,停车学习违章行为条例,熟记采场作业“十条禁令”,学习课时不少于4学时,经过违章违制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出车,粘贴黄色警示牌一周;发生实质性违章行为的驾驶员,停车学习违章行为条例与历年事故案例,学习课时不少于8学时,经过复岗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出车,粘贴红色警示牌一周。
对于发生重复性违章行为的司机实行退出机制。月度内发生实质性违章达到离岗学习两次,清理出厂;季度末未达到清退指标,按违章积分进行末位淘汰,即累积违章积分最多(综合排名最后,积分相同的同时清退)的直接清退出厂,驾驶员进入“黑名单”;年度发生严重性事件直接进行否决,清退出厂,按照《采矿工程公司“黑名单”管理制度》执行。发生生产性事故和安全事故,如挂断电缆导致停产、重大铁件掉落溜井事件,人为操作失误导致的严重侧翻、碰撞、坠落以及轻伤以上事故,执行一票否决的退出机制。
该管理办法运行以来,有效调动了包括外协单位在内的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操作积极性,作业行为安全受控,违章行为明显下降,同时驾驶员的安全技能得到提高,发现处理隐患的能力得到增强,为该矿采矿生产交通管理奠定了基础,同时也为该矿完成全年6800万采剥总量任务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