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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53期:第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11-23

安全生产需采用“三镜”管理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张淑霞

隐患是事故的根源,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是减少事故的重要手段。事故隐患具有很强的潜伏性和顽

固性,如果不认真查找、彻底整治,是无法消除隐患,也不可能保障安全。所以笔者认为,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对待隐患要使用“三镜”管理法,充分发挥显微镜、放大镜和望远镜的作用。

首先,在排查安全隐患时应使用“显微镜”,拿着“显微镜”开启走动式管理,仔细洞察生产环节、作业现场及职工思想上存在的细小隐患,对隐患坚持“小题大做”,坚持“当日事当日毕“的原则,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其次,要利用“放大镜”的放大作用,分析隐患的危害程度,严肃处理造成隐患的责任者。让职工感受到“隐患不除永无宁日”,树立“隐患在身边,事故就在眼前”的危机意识,坚持“谁管理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所有生产单位明确整改负责人,促使职工自觉种好“责任田”,坚决遏制带着隐患生产的危险局面。

作为生产经营单位的领导者,在安排工作时要会用“望远镜”,对安全管理努力做到提前谋划、超前预防,每项工作开始前要检查作业环境,看是否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工作负责人安排工作时,要组织职工开展危险辨识,讲清工作任务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应采取的防范措施,认真分析本班组中易酿成安全隐患的个性行为,并指定安全监护人,切实把好每个职工的安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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