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督促农民工工资发放事宜
■首席记者宋维东报道
本报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太钢确保支付农民工工资专题会议上了解到,各施工单位必须在春节前将工资足额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保证农民工顺利返乡过年。
为保证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公司工程管理部牵头,会同纪委监察部、保卫部并邀请公安城北分局全面部署相关工作,规定各项目实施单位即日起要认真对合同工程价款支付情况再次进行确认;针对工程预算编审、设计变更办理等影响工程款支付的情况要加快工作步伐,不能影响工资发放进度;必须要求各承包商签订书面承诺书,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建立应急机制,及时稳妥处理好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好公司生产经营建设稳定局面。
各施工单位要依法依规使用农民工,保障农民工权益,对出现农民工讨薪的情况要及时主动妥善处理;必须向太钢各项目经理部作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加强管理,履行好承包人职责;主动梳理未完结合同的付款情况,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积极配合推进各项工作,有效保证合同付款。
公司将对因恶意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造成严重后果和消极影响的项目经理部进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恶意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及其责任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经济处罚,并建议公安机关依法立案查处追究其法律责任。
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所有工程款都已按施工合同约定拨付,公司将严格督促各项目经理部和施工单位及时、足额地将工资发放到每一名农民工手中,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保证农民工高高兴兴返乡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