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张淑霞
曾看过这样一篇报道:清华大学汽车碰撞试验结果表明,当车辆以每小时40公里的速度碰撞时,身体前冲的力量相当于从4层楼上扔下一袋50公斤重的水泥。当车辆以每小时60公里的速度发生碰撞时,没系安全带的人,就会像炮弹一样以60公里/小时向前冲,即便有安全气囊,如没有安全带的缓冲,气囊的冲击速度以300公里/小时的时速弹出,冲击力达180公斤,也会造成严重伤害。
也许听起来有些耸人听闻,但现实生活中确实有很多人不太喜欢系安全带,在每年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因不系安全带遇难的人不在少数。我们无意指责逝者,只是理性分析出:想得到没有约束的自由,却失去了仅有一次的生命。安全,往往是在被约束下实现的。
在企业,又何尝不是呢。众所周知,作业标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保护伞”,每一条标准都是在血的教训中总结提炼出来的。然而在实际生产中,有些人在内心深处依然对作业标准有抵触心理,觉得约束了自己的行为,增加了工作的步骤,在实际操作中“图省事”、“怕麻烦”,在具体执行时“可多可少”、“可严可松”。没有问题的时候,一切自然都好,似乎标准也变得可有可无,就像行车不系安全带也很可能会没事一样,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会导致无可挽回的严重后果。
有职工说:“有些标准执行起来碍手碍脚的,都按标准干,啥时候才能干完活!”听起来似乎有一定的道理,甚至这种观点还会引起不少人的共鸣。这其实提出了另一个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我们在现场执行的标准是不是科学高效?诚然,规定多了,标准就高,要求就严,工作量可能会增加,速度可能会放慢,但不管怎样,始终都应该有一个不可逾越的红线,那就是作业标准。因为前者只是影响了速度,而后者危及的是至高无上的生命安全。当速度与安全放在一起比较时,孰轻孰重也就无需多言了。对待安全生产工作,就应像系安全带一样,宁可过之,多加一道永远可能用不上的保险,也不能缺之,埋下可能发生事故的祸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