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赵冬梅报道
本报讯为做好新财税政策下的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准确把握“营改增”对企业带来的影响,充分合理享受建筑业“营改增”税改政策红利,降低公司成本支出,近日,峨口铁矿组织“营改增”专题培训,工程管理科全体人员、各施工单位负责人参加。
培训由该矿成本预算科负责人霍建斌主讲,他以“营改增”相关规定为基础,结合“营改增”的总体目标和具体工作策略、前后衔接中的重点、税务风险防范的关键点等问题,从“‘营改增’征税范围变化、建筑业发票的变化”“建筑业增值税率、征收率,如何比价”以及“建筑业‘营改增’后计税方法,如何审核报价”三方面进行了讲解,重点强调了“营改增”后重大意义、“营改增”后矿山涉及的增值税业务和甲方在合同谈判时的注意事项,使大家对“营改增”在实际操作中的具体内容有了进一步认识。
自5月1日起,建筑业将告别熟悉的营业税,收取发票全部为增值税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期限为180天,超过期限将不予抵扣。增值税的含税价和不含税价,不仅对企业的税负有不同的影响,对甲方的成本、费用影响也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