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钢鑫磊公司“四个结合”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敬畏”之重细化婚丧喜庆事宜两袖清风的于谦图片新闻图片新闻敬业度驱动因素解读
第3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10338期:第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5-06-03

“敬畏”之重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前几日厂里组织观看十八大以来落马官员忏悔录,看到昔日高高在上甚至是光环在身的领导干部,如今却沦为“阶下囚”,他们悔不当初的忏悔,让我不禁想到了“敬畏”二字。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了规矩不按照规矩办事,规矩也就成了摆设。纵观很多贪污腐败分子犯罪的道路,不难看出,贪欲膨胀、不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成了常态。很多人身居要职,一手遮天,肆意妄为,在他们眼里,规章制度就是摆设。漠视规矩、漠视党纪国法,“任性”导致了最终的自我毁灭。为何可以漠视?制度、纪律未关进“笼子”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在这些人的心中彻彻底底地失去了对党纪国法、对规章制度、对诚信、对做人的道德底线的“敬畏”之心。

作为一名党员,当在党旗下庄严宣誓的那一刻起,就做出了人生最重要的承诺“永远忠于党”,这就要求党员必须始终对党纪国法怀有“敬畏”之心,时时刻刻以党纪国法来约束自己的言行。“严以修身”就是要修党性、修原则。如果没有一种对“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敬畏”之心,就会迷失方向、迷失自我,无法自觉抵制来自方方面面的诱惑,一步错步步错;如果没有一种对“原则红线”的敬畏之心,就会导致底线失守,在泥潭中越陷越深,最终走上犯罪道路,后悔终生;如果没有一种对承诺的“敬畏”之心,那么对党绝对忠诚就成了一句空话,以权谋私、口是心非、无法无天就成了必然。这些落马的官员的结局再次昭告世人: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党纪面前没有特殊党员。一个党员干部,不管官位多高,不管权力多大,只要以身试法,终究逃不脱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常怀“敬畏”之心,对于我们每一名党员是何其重要。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既是对党员干部的谆谆告诫,指明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员干部的为政之道、成事之要、做人准则,又是对新时期党的作风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彰显了我们党一鼓作气抓作风、驰而不息改作风的坚定决心和恒心,需要我们去用心领会并努力践行。对照标准经常照,天天量,扪心自问:修身、用权、律己严不严;谋事、创业、做人实不实。让我们始终保持“敬畏”之心,懂规矩、守纪律,干净干事、清白做人。

  
                     

 新闻评论0
 新闻评论0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1 太钢智慧全媒体数字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解放北路83号   邮编:030003  电话:0351-2134396  传真:0351-2134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