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6月14日发布《关于印发<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253号)称,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为规范和加强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特制定了《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专项奖补资金拨发对象分别为地方政府和中央企业,奖补标准按预算总规模与化解过剩产能总目标计算确定,钢铁、煤炭行业专项奖补资金按照两行业需安置职工人数等比例确定。为了鼓励地方和中央企业尽早去产能,按照“早退多奖”的原则,在计算年度化解过剩产能任务量时,2016~2020年分别按照产能的110%、100%、90%、80%、70%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