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李朴民近日介绍,各有关省区市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都已制定完毕,明确了本地区“十三五”期间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工作安排和目标任务;钢铁、煤炭化解过剩产能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抓工作机制,二是抓政策配套,三是抓目标分解,四是抓典型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