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赵晓峰报道
本报讯针对不断出现不法商户在销售钢材过程中,采取冒用太钢代理商、篡改和伪造太钢《产品质量保证书》、销售伪劣钢材产品等方式,扰乱市场秩序,侵害客户利益,损害公司声誉和权益的现状,营销部拟定了与客户联合维权的实施办法。除明确客户查询取证的程序和要求外,还规定了回函的具体格式和标准。在给客户出具《鉴定函》前,遵循平等、互惠原则,依据相关法律,与其签订《联合维权协议书》。在配合客户维权、宣传推介公司产品和拓宽营销渠道的同时,实现客户与太钢的紧密合作,取得双赢的效果。
在进行品牌维护及打击侵权的过程中,营销部积极配合受害客户搜集证据、查询真伪并鼓励协助客户向执法机构报案维权。该部主张在维护客户利益的同时也要维护公司的权益,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受害方大多以追回自己损失为目的,不愿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问题,客观上很难对造假者进行法律制裁,公司也很难对自身品牌及声誉的损失进行维权。
8月份,河北某化学公司来函怀疑其委托某压力容器厂制作的不锈钢储罐所用原料不是合同约定的太钢产品,营销部经过核实,该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书系篡改伪造,涉及金额一百余万元。经协商营销部与其签订了《联合维权协议书》,协助其进行证据保全,目前已进入司法审理阶段,假冒侵权企业将受到惩处。同时,该公司表达了与太钢合作的意愿,使太钢和客户的权益得到了共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