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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33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4-09-16

电修公司纪检工作突出“四个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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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王艳张为报道本报讯为切实履行好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管职能,促进企业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电修公司纪检组织坚持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职工队伍思想工作作风的实际出发,突出“四个强化”,增强综合竞争力。一是强化作风建设。围绕公司纪委“工作秩序涣散、纪律松弛”专项整治的要求,结合本单位持续开展的“转作风、树形象、提效率、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对干部职工在工作秩序、劳动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健全记录台账,明确整改期限、验收整改情况;纪检人员会同劳资人事部门每月进行四次工作纪律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通报,并纳入每月绩效考评,尤其是针对机关工作的性质,制作了“改进机关作风监督牌”,要求机关人员外出办事必须在监督牌上说明事由、填写去向、留下联系方式,促进机关作风的转变和工作效率的提高。二是强化效能监察。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在扎实抓好制度执行力、降低库存积压、规范经营管理行为、职工反映的“热点”问题等专项监察的基础上,针对上年度效能诊断反映出的整体性、系统性问题进行立项,并及时完善了《效能监察工作计划》《项目组成员工作职责》《效能监察立项奖惩办法》等制度,制定了《效能立项月度跟踪表》及《月度监察建议书》,各项目组逐月报送进展情况,纪检部门不定期进行跟踪检查,定期进行情况通报。从目前情况看,所立项目的各项指标运行良好,促进了管理水平、质量效率、经营业绩的提升。

三是强化规范营销采购人员的从业行为。坚持把“十不准”要求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来落实,要求所有营销采购人员将“十不准”的内容和要求熟记于心、实践于行,体现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形象;要求纪检人员不定期走访外委合作企业、供应商、商铺租户等业务关联单位,就营销采购人员执行“十不准”的情况进行交流沟通,实现专项监察与日常监督的有机结合;要求所属各单位及时报告各自涉外经营的情况,及时反馈业务往来单位的意见和建议,以利于完善措施、提高效率、持续改进。

四是强化对材料物资采购、废旧物资处置等工作的监管。今年上半年,该公司共组织招投标会议5次,从招标项目确定到评标议标直至确立中标单位,纪检部门全过程参与,保证了整个招标过程的阳光透明、公开、公正。同时,还主动参与材料物资采购比价、议价审批,完善流程,堵塞漏洞,对上半年近50项比价中标单位的中标通知书进行集中管理,并建立相应台账,方便日后抽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研究制定了《废旧材料处置监管办法》并付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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