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为检验全市防空警报的性能和效果,使广大市民了解和熟悉我国防空警报信号规定,增强国防观念,提高人民群众应对突发灾害能力,定于2014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15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统一试鸣。试鸣的防空警报信号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即: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鸣180秒。请市民在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太钢人防办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