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对于临时进入厂区的货运机动车辆,要先对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签订安全承诺书,再发放入厂证。另外,保卫部交通科联合制造部和信自公司等单位共同制订了厂区道路大车禁行令,规定在早晨7时到8时、中午12时到1时和下午4时到6时的职工上下班高峰期,货运车辆、清扫车、洒水车等大型车辆不得在新炼钢路、三角线等车流量较大的路段行驶,为职工上下班创造了良好的交通环境。为了切实解决职工停车难的问题,保卫部制订了各单位自管道路自主施划车位的实施方案,支持各单位在报保卫部和制造部备案审核后,可在自主管理道路的适合路段施划停车位,并安装停车标识牌。
俗话说: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实现交通畅通的目标,不仅关系职工生命财产安全,还是企业生产顺利进行的保障。每一名职工都是交通的参与者,也是交通环境的建设者。共建文明和谐的厂区交通环境,是每一名职工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每一名职工都要从我做起,不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厂区交通规章制度,驾驶车辆按标志、标线各行其道,行车不闯红灯、不争道抢行、不酒后驾驶,车辆不乱停乱放,按照停车线停放整齐。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建共享文明安全的交通环境。